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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器] 对于ultra fast charger交易出现大量纠纷的建议v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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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8-26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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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heninthlife 于 2010-8-26 23:29 编辑

我刚才看了看淘宝规则,这种情况,我们有权要求卖家赔付5%但不超过30元的违约金(每个0.85元),并且对其处罚2分,累计12分的话会停权12天。
兄弟们,别嫌违约金少啊,自己的权利要争取。
要让无良商家知道,用这种手段留下了货也不可能再销售多少了,除了这个论坛,哪里还能几百的吃下这种货,而且每个还要再赔一点。
当然更希望已经拍下的兄弟们都能拿到充电器,估计这个老板应该自己算算帐了,这个论坛说你值钱也只在这个论坛内,就算标了17外面也没人买,
另外,我建议熊元帅删除评价帖,不要给无良商家当做炒作的理由。
兄弟们集思广益,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争取我们的最大利益


另外,还有个建议,就是已经买到的兄弟们,可以依据淘宝规定给予差评,因其实际为1小时充而标称为半小时充,有店铺商品介绍及产品说明书提供证明。
回复 dsu_marcocopyright:copy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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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8-26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大家都去把内容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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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8-26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可以先等下,如果过几天店家以新价格开始出售商品,这时候才投诉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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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4-8-16 11:10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8-26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跟进了,大伙看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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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5-17 21:08
  • 签到天数: 36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8-26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头的充电器已经很多,对这个不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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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8-26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3楼兄弟,人家已经准备好马甲了,咋可能同店继续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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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8-26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熊元帅吧

    虽然熊已不在论坛混了,但论坛到处有熊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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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4-10 11:2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8-26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17元买的。能投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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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8-26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去把自己内容删了就是了  管他呢?怎么咱们也要自己团结一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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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8-26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意思是说,商家已经在淘宝准备好马甲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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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8-26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卖家的却有俩店铺。那个店铺总比一个高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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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1-9-3 07:49
  • 签到天数: 94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8-26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花了17元买的就算看了

    反正卖家把价格抬上去,大家不买就好了,

    看他怎么卖出37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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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像被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16 22:41
  • 签到天数: 34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8-26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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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8-26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个建议,就是已经买到的兄弟们,可以依据淘宝规定给予差评,因其实际为1小时充而标称为半小时充,有店铺商品介绍及产品说明书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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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1-24 16:40
  • 签到天数: 226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8-26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等收到货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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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5-29 01:07
  • 签到天数: 270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8-26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1_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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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10 22:00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8-26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拍了付款了就没有下文了,准备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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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10 22:00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8-26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可以由贴主怒独僧和尚 申请版主 把帖子下沉或者转移或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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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8-26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看和尚本人的意见,毕竟辛辛苦苦弄了评测,还专门给电池做了充放电测试。
    排除纠纷影响,还是个非常棒的第一时间评测。
    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一切看和尚是否愿意将技术贴掺杂纠纷问题,不管怎样我都支持和尚。
    不删帖也没事,我们也有办法对付js,只要大家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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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6-29 01:18
  • 签到天数: 308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8-26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确实是因重量问题而老板认为没钱赚,还是赚的太少而抬价,都要履行下单并付款的合同.之后改价并在新价格下卖给新客户.那也是他的权利.但一定要履行已下单并付款的客户合同.否责就是自败诚信.君子爱才,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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