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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火狐2010的“论坛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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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7-23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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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帖那里头有这么一条:“⑦ 预定费用为50元,在正式购买完成之后,这笔费用将作为论坛建设基金,在管理团队的支持下为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务,例如:论坛基础维护、奖励突出贡献的版主或会员、组织地方聚会等等。我已和管理员初步沟通过,希望这个想法可以让论坛更加活跃。”

有点不太明白了。
是不是预定并购买后,这50元不是像火狐09时是可以退还或冲抵货款的,而是送给论坛了?
大家认为呢?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9-8-2 09:08
  • 签到天数: 172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7-23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变相交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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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7-23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50/1400约等于3%,买的起的愿意买的,应该不在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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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12-27 19:0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23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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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 12:5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23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想问的,这个钱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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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3-13 08:48
  • 签到天数: 49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7-23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毕竟不是论坛商家在论坛没有摊位,想心安理得地卖卖东西总归要交点市场管理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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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5-23 09:26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7-23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愿意抢  那就交  不愿交  就别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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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7-23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似乎有点潜规则的味道,仔细想想,如果不用交那又能省下小两节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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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7-24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在乎,500都不在乎,因为我压根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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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1-17 00:47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7-24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交的建议不要预定,抢拍预定剩下的名额就行了,没说抢拍也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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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7-24 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没有人强迫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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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3-28 09:49
  • 签到天数: 85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7-24 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游戏规则,他要不说是论坛建设,你一样的出钱。
    愿意出的就买,不愿意出也可以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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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7-24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就是摊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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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7-24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算太过分,大家理解点。 好像大家支允许祝兄不赚钱,如果赚钱马上心里会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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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2-23 12:47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7-24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才是真正的商业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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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7-24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乃理解错了
    如果这钱是给祝兄,那天经地义
    但是要是送给论坛就让人很不爽了。
    毕竟论坛如何商业化,版主如何欺压人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了。
    哪怕祝兄拿了这钱然后去开个论坛商家都可以
    但是白送给论坛,还是让人很不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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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8 05:0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24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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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8 05:0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24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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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8 05:0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24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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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9-8-2 09:08
  • 签到天数: 172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7-24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LS,祝兄怎么支配那是他的事,咱不管。
    但直接就是给论坛也是觉得不好。
    不是一直在说这是个“技术”论坛嘛,那么即使祝兄愿意给,作为论坛管理方,也应该表现出不好意思收嘛。
    “技术”论坛,千万不要过多商业行为哦。
    就连祝兄都是不赚钱甚至亏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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