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乱了,不过相信绝大多数XD是赞同取消“保留选择买家的权利”这一做法的!
一律拍下付款为准,放鸽子的一律投诉到底!
请问喊完要了又放鸽子的怎么办?我遇到好几次了,导致后面想要的人没买到,最后我又降价出的
支持!!!
早就应该出这个规定了
很赞同,但是有没有对应的罚则呢???可以举报吗???
这个支持
期待新的论坛交易系统
我坚决支持···········好
支持!!
这个坚决要支持!
很简单啊,淘宝付款为准就行了,其实卖家还是有选择买家的权力,不合适的买家不PM链接就可以了,拍下再砍价的可以直接关闭链接。
“保留选择买家的权力”并不是无限的,如果担心的是谈好价又不买,一样可以投诉。
但是卖家一旦承诺交易,还是要有一定约束的。
道德和自觉没了效力,当然支持管理者制定规则
既然约束卖家,作为平等交易,应该考虑也约束一下买家放鸽子
保留选择买家权利是个不平等条款,但买家承诺要下却又放鸽子,同样是对卖家的权益造成侵害。
合同法 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强烈支持。。。。。。。
热烈支持。。。。。。。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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