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不尊重就罢了,互不关心就没救了。可是我们的职能部门往往懒政,助长了很多罪恶的蔓延。
本帖最后由 koma1407 于 2014-5-31 19:30 编辑
事件发生后在网上看到的讽刺漫画,很深刻。
新闻联播在报。。。
漫画很具讽刺味道~
二男四女啊。
pf完成任务
已经有新闻说打人者是邪教成员,另外,被打不跑是中国人的美德!
被洗脑的人不可理喻
最 近 好 像 天 天 都 有 这 样 的 事 , 好 乱 , , 到 处 有 砍 人 , ,
乱世用重典
天朝什么事都有
天朝的制度下 如果真的有人站出来制止了 这件事很可能就成了一个打架斗殴的平常案件了像打人的这一家花点钱 被打的和见义勇为的估计就是罚点钱再被拘留几天了
bg6ijs 发表于 2014-5-31 22:59
天朝的制度下 如果真的有人站出来制止了 这件事很可能就成了一个打架斗殴的平常案件了像打人的这一家花点 ...
你说了我想说又没说出来的话。
全能神邪教
pljxxx 发表于 2014-6-1 00:14
全能神邪教
本地很多,都是无业游民或在家闲呆的老娘们忽悠入的,貌似必须全家人一起加入,中途不能退出除非死了。
真的不知说什么好了...
1、如果我当时在场,怒吼一句“是 男人的跟我上”,会不会最终只有 我一个人上?
2、如果我上,打伤 了那几个畜生,我要不要赔 钱?
3、如果下手重万一打死了一 个,我要不要判刑赔偿进监 狱?
4、如果我被打伤了,会不会 医药费自理,伤身伤心?
5、如果 我被打残废了,会不会无人问津, 潦倒一生?
6、如果我这个家里的 顶梁柱被打死了,会不会有一大笔 钱让我的父母妻儿得到抚慰,以后 衣食无忧?
7、如果对方势力很 大,反咬我一口,会不会有人为我 申冤,还我清白?
8、如果我蒙冤 入狱,会不会被对方收买的X下套 各种“死”?
9、即便我把牢底坐 穿,沉冤得雪,十几年后面对一个 陌生世界,会不会家破人亡妻离子 散? ( 转自网易
凶手人肉最新结果:张立冬,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 出生日期:1959年10月08日 性别:男 18位身份证号:13232419591008011X 杀人犯信息复制信息 : 女的叫吴硕艳,三十七岁,行凶的光头叫张立冬,身份证号13222419591008011X案件与报道均有不合情谊之处:单在照片上可以清晰的看出来,受害人血肉模糊躺在大滩血泊中,警察淡定的站在一边,可以断定当场身亡,至于所说的抢救一说,绝对是为嫌疑人将来的故意伤害罪定性做噱头。当场打死的叫故意杀人 ,经过抢救程序后宣布死亡的叫过失杀人 ,量刑是完全不同的。可以确定,开着保时捷卡宴的光头佬能量大背景深,有钱有势,保护伞强大,打死一个坐公交的平民女子不算个事。索要电话未果变成口角?故意伤人致死变成斗殴?当场死亡变成抢救无效? 到现在还“张某”的,姓名都没有? 推测一下,此案后续发展会有以下可能: 1.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前所述,“索要电话未果变成口角?故意伤人致死变成斗殴?当场死亡变成抢救无效?”和一把稀泥,风声一旦平静,则不了了之。 坚决不能让凶手的背景身份曝光,以免矛盾激化。前车之鉴药八刀。 2.反诬一口,网上制造舆论被害人如何不自爱,与凶手旧有过节,诸如此类。参见李天一案。 3.凶手是精神病(这次不是临时工,呵呵),犯罪等级立马下调好几个等级。这次不是邓玉娇 被精神病了 4.干脆不要脸的来个封口,无赖行为耍到底,所有的媒体不让报道,一夜之间,所有的贴子全部被删或封口,甚至把受害人的家人控制起来,反正人己经死了,赔你点儿钱也就算了。任你民怨滔天,我自充耳不闻。参见老村长案。 5,从事发到警察到以及视频长度来看警方到位速度可谓是极慢,现场警察极为淡定,漫不经心,办事态度很差,就这样懒散的队伍,可以推论其也是应付了事的人!案件会进一步压制,以免影响到领导的面子,官位不保!6,媒体不公正,黄海波的事情都实名制,而这种公然杀人事件,尽然含糊不清,明星吃屎你们报到的都是香喷喷的,那劳苦大众就该死,命就贱嘛!大家复制啊!不然真相永远无法大白天下,到时候凶手就真的逍遥了(转自网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