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stfeng 发表于 2007-4-19 09:08

灵异手电筒

<p>&nbsp;&nbsp;&nbsp;&nbsp;&nbsp; 惊获辽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钢水包整体脱落事故,造成32人死亡<a href="http://news.sina.com.cn/c/2007-04-19/023512811930.shtml">http://news.sina.com.cn/c/2007-04-19/023512811930.shtml</a>。32人已经全部融入到钢水中,因此建议把该批钢水铸成手电筒,上面刻画32名工人钢水中挣扎形象。发给钢厂领导职工,以警示后人。</p><p>&nbsp;&nbsp;&nbsp;&nbsp;&nbsp;<font color="#ff0000"> 需要注意的是:</font>该手电筒会在半夜12点自动开启关闭,并偶尔发出惨烈的声响,有时光线会突然变成红色或者绿色。在雷雨天气时更加突出。</p>

bestfeng 发表于 2007-4-19 09:15

还需要注意的是,该手电筒在半夜使用时,有可能会在光束前面有1个或者多个飘忽不定的白影或者骷髅出现。需要使用者小心使用。

xtoy 发表于 2007-4-19 09:18

shj117 发表于 2007-4-19 10:02

如果是警察牺牲了,送国旗又评烈士,家属子女都会受到照顾,应该这样的,他为工作甚至献出生命。因工伤致死的工人,(在中国一出事就几十上百),他们生前没有警察那样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希望他们的家属和子女受到照应和支助;更希望有关部门的领导及坐超级轿车的包头重视安全生产,珍惜生命!!!!

ily17bt 发表于 2007-4-20 20:49

<p>唉,都是所谓的为人民服务,可以,有的死的轻于鸿毛,有的却重于泰山-----指国家对它的负担。这就是无产阶级的命运!!!!</p>

黄师父 发表于 2007-4-20 21:00

GREE 发表于 2007-4-20 22:22

<p>不是说为民营厂,包工头服务的吗?怎么是为人民服务呢?无产阶级多呢,这算哪种?</p>

mxy119 发表于 2007-4-20 23:24

<p>低调!!低调!!!</p><p>莫谈政治!!大家心里都有数的!!</p>

马减爵 发表于 2007-4-20 23:28

拿那些工人来恶搞,似乎不怎么好笑

10X 发表于 2007-4-21 01:18

要尊重這些工人因為他們也是有尊嚴的

大石头 发表于 2007-4-21 02:51

如果不是媒体介入得快,如不是影响那么大的话,家属是得不到那么多赔偿的。

闲逛 发表于 2007-4-21 09:46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bestfeng</i>在2007-04-19 09:09:20的发言:</b><br /><p>&nbsp;&nbsp;&nbsp;&nbsp;&nbsp; 惊获辽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钢水包整体脱落事故,造成32人死亡<a href="http://news.sina.com.cn/c/2007-04-19/023512811930.shtml">http://news.sina.com.cn/c/2007-04-19/023512811930.shtml</a>。32人已经全部融入到钢水中,因此建议把该批钢水铸成手电筒,上面刻画32名工人钢水中挣扎形象。发给钢厂领导职工,以警示后人。</p><p>&nbsp;&nbsp;&nbsp;&nbsp;&nbsp;<font color="#ff0000"> 需要注意的是:</font>该手电筒会在半夜12点自动开启关闭,并偶尔发出惨烈的声响,有时光线会突然变成红色或者绿色。在雷雨天气时更加突出。</p></div><p>多大了你,开玩笑也不看场合</p>

snfnpl 发表于 2007-4-21 13:10

<p><font color="#ff0000">&nbsp;需要注意的是:</font>该手电筒会在半夜12点自动开启关闭,并偶尔发出惨烈的声响,有时光线会突然变成红色或者绿色。在雷雨天气时更加突出。</p><p>你就瞎扯吧!晕!</p>

kikawa 发表于 2007-4-21 17:13

鄙视楼主!

若水 发表于 2007-4-22 01:2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马减爵</i>在2007-04-20 23:28:30的发言:</b><br />拿那些工人来恶搞,似乎不怎么好笑</div><p></p>

YUGUIQIANG 发表于 2007-4-22 19:59

每年都发生多少起特大事故,也有有关部门,有关头头,要严查,要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但是没听说有哪个人对此负责的,哪个丢了乌纱的(替罪羊除外).这些鸟已到了麻木不仁的地步了.

GREE 发表于 2007-4-22 21:09

负责嘛,就是赔,一个人赔几十万,包工头赔不起坐牢,家属嘛,只有拿了赔偿还叫屈的,没有出来说自己拿了几十万,满足了的,听能听到啥?工厂都承包了,和乌纱帽还有什么关系,国营时代,当官的负责加承担责任的规矩早入土了,民营厂,组织都没了。

eyu 发表于 2007-4-22 22:25

<p>恶搞似乎也谈不上</p><p>我觉得也是楼主借此来讽刺政府的</p>

godd 发表于 2008-11-22 17:17

粉饰太平(:27:)

douban 发表于 2008-11-22 18:05

楼主的话题我觉得沉重了,不支持

[ 本帖最后由 douban 于 2008-11-22 18: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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